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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关于印发《2014-2015年度协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7 录入人员:本站 浏览次数:1143次

鄞审中〔20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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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关于印发 《2014-2015年度协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审计中心各科室、协审单位:
现将《2014-2015年度协审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2014年9月23日

2014-2015年度协审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协审单位及协审人员参与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以下简称投资项目审计中心)组织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明确审计责任,保证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实施细则(试行)》、《鄞州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工作实际,制订本考核方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
(一)协审单位,即经公开招投标中标入围参与2014-2015年度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协审人员,即由协审单位委派具有相应造价专业编审资格经投资项目审计中心认可的人员。
第二条  考核组织实施
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实行日常、不定期抽审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如下:
(一)审计组负责对协审单位日常的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工作和每半年度一次的跟踪审计工作进行考核;
(二)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或单位对协审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结果进行抽审复核;
(三)投资项目审计中心于每年第四季度对协审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
第三条  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
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该项目协审工作考核不得分,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取消该单位协审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因协审单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引起法律诉讼并败诉的;
(二)审计复核后发现质量纰漏,误差率大于等于3%的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鄞党办〔2006〕51号)规定,报区公共交易中心公示1年。对相关协审人员将报请宁波市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处分;
(三)协审单位或人员未能严守职业道德,如因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造成审计结果严重失实或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或违反审计纪律和廉政要求的。
第四条  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协审工作考核
审计组一般在项目审计结束后七天内,对协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由五方面内容组成:审计质量,审计进度,廉政建设,审计成效,综合评价。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审计质量
⒈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征询单、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文书格式、内容或所附证据不符合投资项目审计中心要求,被审计组通过联网审计管理系统退回的,发生一次扣0.5分;
⒉违反审计程序,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0.5-5分;
⒊经过必要审计程序应当发现而未发现重大问题的,扣0.5-5分;
⒋未落实审计工作方案中要求的审计事项的,扣0.5-5分;
⒌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不如实反映的,扣0.5-5分;
⒍审计组按规定对协审单位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抽审复核,抽审造价额度为各专业结算书造价总额的10%以上。经复核,发现核减误差率(抽审核减额/抽审部分的造价)大于等于协审单位投标承诺的则不支付该专业的基本审核费,并扣0.5-5分;
⒎因保管不严导致审计资料丢失或归档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0.5-5分。
(二)审计进度
审计实施期间,协审单位应当每2周向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审计组书面汇报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具体汇报时间为每月14日、28日,逢节假日顺延。每漏报1次或不负责任填报的,每发生1次,扣0.5分。
因协审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的,被联网审计管理系统预警的,每天次扣0.5分。
(三)工作纪律及廉政建设
⒈未经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同意,擅自更换协审人员的,主审人员扣2分,其他协审人员每人次扣0.5分;
⒉拒腐防变,拒收或上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等单位礼物、礼金,有相关记录和证明材料的,加0.5-2.5分;
3.未按投资项目审计中心规定提交廉政承诺、审后廉政报告的,发生一次扣2分。
(四)审计成效
1.发现因建设单位存在合同签订不严、联系单签证不当等问题
导致重大损失浪费,但是审计无法核减的,经投资项目审计中心确认,加0.5-2.5分;
⒉查明被审计单位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被区公共交易中心公示的,加0.5-5分;
⒊发现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的,加5分;
⒋积极协助开展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加0.5-1分;
⒌被区、市、省、署各级审计机关评为优秀项目的,分别加2、4、6、8分。
(五)综合评价
审计组在审计结束后对协审单位和人员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分为满意、一般、不满意。其中对协审人员的评价着重于执业技术水平、工作责任心、工作配合程度、发现问题及调查取证的能力、沟通协调解决的能力、对联网审计管理系统的应用熟练程度等六方面。
对累计达到3次不满意的协审人员,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可拒绝该人员参与协审工作。对累计达到4次不满意的协审单位,审计中心将暂停该单位的协审项目,视实际整改情况后再安排审计项目。对协审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投资项目审计中心下达的协审任务,第1次作轮空大型项目(送审金额5000万元以上)审计任务处理,累计出现2次的,取消本年度协审任务安排,并扣罚履约保证金10000元处理。累计出现4次的,取消下一轮协审投标资格。
第五条  跟踪审计协审工作考核
由审计组每半年对协审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时间从项目实施审计开始计算。考核主要由五方面内容组成:审计质量,跟进程度,廉政建设,审计成效,综合评价。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审计质量
⒈跟踪审计工作方案、跟踪审计报告等文书格式、内容或所附证据不符合投资项目审计中心要求,被审计组通过联网审计管理系统退回的,发生一次扣0.5分;
⒉跟踪审计中违反审计程序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0.5-5分;
⒊经过必要审计程序应当发现而未发现重大问题的,扣0.5-5分;
⒋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不如实反映的,扣0.5-5分;
⒌未落实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审计事项的,扣0.5-5分;
⒍因协审人员沟通协调能力不够,造成审计工作被动的,扣0.5-5分;
⒎因保管不严导致审计资料丢失或归档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0.5-5分;
⒏审计组按规定对协审单位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抽审复核,抽审工作量为各专业结算书造价总额的10%以上。经复核,发现核减误差率(抽审核减额/抽审部分的造价)大于等于协审单位投标承诺的,则不支付该专业的基本审核费,并扣0.5-5分。

(二)跟进程度
⒈未能按审计组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的,扣0.5-5分;
⒉对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通报审计组,造成审计工作被动的,扣0.5-5分;
(三)工作纪律及廉政建设
⒈未按审计协议要求,协审人员到位率不足的,发现每人次扣0.5分;
⒉未经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同意,擅自更换协审人员的,主审人员扣5分,其他协审人员每人次扣2分;
3.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向审计组提交跟踪审计相关报告的,发生一次扣1-3分;
4.拒腐防变,拒收或上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等单位礼物、礼金,有相关记录和证明材料的,加0.5-2.5分;
5.未按投资项目审计中心规定提交审前廉政承诺、审后廉政报告的,发生一次扣2分。
(四)审计成效
⒈提出审计建议被建设单位采纳,节约或挽回财政资金较大的,加0.5-2.5分;
⒉发现因建设单位存在合同签订不严、联系单签证不当等问题导致重大损失浪费,但是审计无法挽回的,经投资项目审计中心确认,加0.5-2.5分;
⒊查明建设单位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被区公共交易中心公示的,加5分;
⒋发现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的,加5分;
⒌协助开展绩效审计取得较好效果的,加0.5-1分;
⒍被区、市、省、署各级审计机关评为优秀项目的,分别加2、4、6、8分。
(五)综合评价
审计组根据质量考核表中的内容对协审单位和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对协审人员的评价着重于执业技术水平、工作责任心、工作配合程度、发现问题及调查取证的能力、沟通协调解决的能力、跟踪现场到位率等六方面。评价分为满意、一般、不满意。
对累计达到3次不满意的协审人员,审计中心可拒绝该人员参与协审工作。对累计达到4次不满意的协审单位,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将暂停该单位的协审项目,视实际整改情况后再安排审计工作。
第六条  项目协审质量抽查考核
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将不定期对协审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结果进行抽查考核。抽查的重点为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工程结算造价的审定情况、是否存在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的问题或有意隐瞒等情况。考核结果将并入审计组对该协审单位的考核计分中。
第七条  年度协审工作考核
投资项目审计中心于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对协审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重点为协审单位的审计质量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廉政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审计资料归档等情况。具体考核方式方法另行发文。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将对每次考核结果通过联网审计管理系统及时予以公布。并将考核结果与审计费用、年度排名、星级评定相联系,具体如下:
(一)考核结果将作为审计费用支付的主要依据
⒈工程竣工决(结)算审计;
审计组对协审单位审计质量、审计进度、廉政建设、审计成效四个方面的考核内容进行逐项计分。基本分值为80分,每增(减)0.5分,按比例增(减)相应的费用,如考核得分82分,收费调整系数为(82/80)*100%=1.025。
⒉项目跟踪审计。
考核基本分值为80分。审计组将每次的考核增(减)分结果进行累计,待审计结束后进行汇总。每增(减)0.5分,相应增(减)0.25%的审计基本费。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排名的重要参考
投资项目审计中心每年将根据协审单位平时与年末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年度排名。对年度排名靠后的协审单位,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可以取消其下一轮协审投标资格。
(三)考核结果将作为星级评定的先决条件
经考核,协审单位或人员累计3次取得满意的将获得1星级,以此类推,五星级为最高等级。获得五星级的协审单位在下一轮资格招标入围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九条  审计信息工作考核
审计信息是审计工作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提高审计成果转化水平,投资项目审计中心鼓励协审人员积极撰写审计信息,由综合科把关后,被各级党委政府、报刊、网站等录用,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将按信息考核办法给予奖励。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4 -2015年度由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委托的审计项目,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附件:1、 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项目协审工作审计进度表
2、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协审工作考核表
3、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协审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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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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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2014年9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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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4年  月 -  周(   月  日-  月  日)协审工作审计进度表
(适用于决、结算项目)
申报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起讫时间

目前审计进度

目前存在问题

1

 

 

 

 

 

2

 

 

 

 

 

3

 

 

 

 

 

4

 

 

 

 

 

 

 

 

 

 

 

注: 各单位由专人负责汇总,于每月14日、28日分2次发至审计中心综合科上官。目前审计进度主要包括:审计准备阶段(送审资料审核、送审资料补充、实施方案拟定);审计实施阶段(对账核实、提交审核初稿、审计取证);审计终结阶段(出具协审报告(意见))。

 

附件2
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协审工作考核表
项目名称:                                        协审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内容 计分标准 考核得分 备注
审计质量 ⒈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征询单、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文书格式、内容或所附证据不符合审计中心要求,被审计组通过联网审计管理系统退回的,发生一次扣0.5分;    
⒉违反审计程序,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0.5-5分;    
⒊对经过必要审计程序应当发现而未发现重大问题的,扣0.5-5分;    
⒋未落实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审计事项的,扣0.5-5分;    
⒌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不如实反映的,扣0.5-5分;    
⒍审计组按规定对协审单位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抽审复核,抽审造价额度为各专业结算书造价总额的10%以上。经复核,发现核减误差率(抽审核减额/抽审部分的造价)大于等于协审单位投标承诺的,则不支付该专业的基本审核费,并扣0.5-5分;    
⒎因保管不严导致审计资料丢失或归档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0.5-5分。    
审计进度 因协审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的,被联网审计管理系统预警的,每天次扣0.5分。    
工作纪律及廉政建设 ⒈未经审计中心同意,擅自更换协审人员的,主审人员每人次扣2分,其他协审人员每人次扣0.5分;    
⒉拒收或上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等单位礼物、礼金的,加0.5-2.5分。    
⒊未按审计中心规定提交廉政承诺、审后廉政报告的,发生一次扣2分。    
审计成效 ⒈发现因建设单位存在合同签订不严、联系单签证不当等问题导致重大损失浪费(占合同金额5%及以上的)但是审计无法挽回的,经审计中心确认,加0.5-2.5分;    
⒉查明被审计单位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被区公共交易中心公示的,加0.5-5分;    
⒊发现案件线索或移送有关部门的,加5分;    
⒋积极协助开展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加0.5-1分;    
⒌被区、市、省、署各级审计机关评为优秀项目的,分别加2、4、6、8分。    
合计(注:基本分为8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减得分)    
协审人员姓名 综合评价内容 对该人员总体评价意见
执业技术水平 工作责任心 工作配合程度 发现问题及调查取证的能力 沟通协调解决的能力 对联网审计管理系统的应用熟练程度
1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2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3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4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5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6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7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8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对该协审单位的总体评价意见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填表人:                                          科室负责人:                                                        分管主任:

 

附件3
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协审工作考核表
项目名称:                                        协审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内容 计分标准 考核得分 备注
审计质量 ⒈跟踪审计工作方案、跟踪审计报告等文书格式、内容或所附证据不符合审计中心要求,被审计组通过联网审计管理系统退回的,发生一次扣0.5分;    
⒉跟踪审计中违反审计程序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0.5-5分;    
⒊对经过必要审计程序应当发现而未发现重大问题的,扣0.5-5分;    
⒋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不如实反映的,扣0.5-5分;    
⒌未落实审计协议要求审计事项的,扣0.5-5分;    
⒍因协审人员沟通协调能力不足,造成审计工作被动的,扣0.5-5分;    
⒎因保管不严导致审计资料丢失或归档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0.5-5分;    
⒏审计组按规定对协审单位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抽审复核,抽审工作量为各专业结算书造价总额的10%以上。经复核,发现核减误差率(抽审核减额/抽审部分的造价)大于等于协审单位投标承诺的,则不支付该专业的基本审核费,并扣0.5-5分。    
跟进程度 ⒈未能按审计组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的,扣0.5-5分;    
⒉对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通报审计组,造成审计工作被动的,扣0.5-5分;    
工作纪律及廉政建设 ⒈未按审计协议要求,协审人员到位率不足的,发现每人次扣0.5;    
⒉未经审计中心同意,擅自更换协审人员的,主审人员扣5分,其他协审人员每人次扣2分;    
⒊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向审计组提交跟踪审计相关报告的,发生一次扣1-3分;    
⒋拒腐防变,拒收或上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等单位礼物、礼金,有相关记录和证明材料的,加0.5-2.5分。    
⒌未按审计中心规定提交审前廉政承诺、审后廉政报告的,发生一次扣2分。    
审计成效 ⒈提出审计建议被建设单位采纳,节约或挽回财政资金较大的,加0.5-2.5分;    
⒉发现因建设单位存在合同签订不严、联系单签证不当等问题导致重大损失浪费,但是审计无法挽回的,经审计中心确认,加0.5-2.5分;    
⒊查明建设单位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被区公共交易中心公示的,加5分;    
⒋发现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的,加5分;    
⒌协助开展绩效审计取得较好效果的,加0.5-1分;    
⒍被区、市、省、署各级审计机关评为优秀项目的,分别加2、4、6、8分。    
合计(注:基本分为8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减得分)    
协审人员姓名 综合评价内容 对该人员总体评价意见
执业技术水平 工作责任心 工作配合程度 发现问题及调查取证的能力 沟通协调解决的能力 跟踪现场到位率
1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2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3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4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5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6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7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满意□一般□不满意
对该协审单位的总体评价意见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填表人:                                          科室负责人:                                                        分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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