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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3/27 录入人员:本站 浏览次数:1793次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甬建发〔2015〕42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监察支队:
现将《2015年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3月18日

 

 

 

 

2015年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不可逾越的红线,完善制度,科技兴安,强化责任,严格监管,促进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业主负责、企业自控、职工参与、社会监理、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三、主要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责任”
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尤其是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通知》(甬建发〔2014〕236号)文件要求,加强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能,组织、督促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等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严格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确保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的防控,加大三违现象的治理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切实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着重加强企业对项目、项目部对劳务队伍或班组的安全管理,构建项目部与各劳务队伍、班组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承担体系。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一是推进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的落实,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项目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及时发出安全警示,实施警告。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动态监管。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暂扣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或收回“三类人员”相关资格证书。
三是继续实行稽查督查制度、季度通报制度。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每季度对各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市住建委按照“四不两直”方式每季度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下达停工整改,并发出挂牌督办和安全警示,每季度进行通报,对出现严重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公示、重点监管和行政处罚。
四是继续探索重大危险源和关键环节风险评估制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甬建发〔2009〕162号)要求,研究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现场考评制度,有效解决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两层皮”现象。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单位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逐步建立并实施从主要责任人到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严格执行《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甬建发〔2012〕55号),督促施工企业制定完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每月组织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等责任主体对现场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备案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到实处,做到“五落实”,即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2、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重对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和强化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维修保养和使用管理,着力规范高大支模架现场搭设,加大脚手架、深基坑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把重点环节质量安全关。
3、强化对非法违法建设工程的打击力度。一是加大对非法违法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在非法建设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将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本地企业将取消创优评奖的资格,两年之内不予出具外出施工证明,外地企业一律取消备案资格;二是完善非法建设项目案件移交制度,对检查中发现未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的工程,要及时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同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
4、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规范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加强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装置的推广使用,强化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管理;强化对脚手架操作层、电梯井道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确保作业人员施工安全。
5、深入开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动火管理,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施工现场临时用房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芯材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用电教育,确保作业区、生活区用电规范,保证各类电气设备安装正确、保护措施到位;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深入开展文明施工扬尘整治行行动。一是继续深化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要求,突出文明施工常态化、长效化管理;二是大力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各项应急处置制度,有效减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三是明确全国文明城市检查重点时间节点的主要工作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取得好成绩。
(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强化建筑施工应急管理工作。一是规范建立项目部应急处置电话,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在出入口上墙公布;二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特别是督促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各级部门、企业对事故应急处置水平,提高职工自救能力。
2、切实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所有作业必须在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做到“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管理”,特别是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工作日的清晨、中午、夜间等时间段,在施工作业中更应有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杜绝“有施工作业无安全管理”。
3、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一是继续推进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扩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覆盖面;二是修订完善《宁波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强化创建公示、阶段验收和摘牌处理,简化专家现场检查,突出标准化工地创建的过程管理,突出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4、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深化和完善差异化监管方式,严格实施重点监管制度,把有限的监管资源集中到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企业和区域。一是对重点地区加强监管,即对事故量较多、各项制度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地区作为监管重点;二是对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即对事故频发、管理薄弱的施工企业作为监管重点;三是对重点项目加强监管,即对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复杂施工工艺的项目作为监管重点;四是对重点部位加强监管,即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为监管重点;五是对重点时期加强监管,即对今冬明春、节后复工、夏季高温、防汛防台等时期作为监管重点。同时,对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工作日的清晨、中午、晚上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抽查。
5、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宁波市建筑施工领域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甬建发〔2013〕205号)》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二是组织对全市安监管人员进行安全监管执法培训。
6、严格事故查处。一是对发生事故的建筑工地实施挂牌警示;二是对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并抄送各方主体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扣除信用分,并列入季度重点监管名单;三是上报省建设厅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分别进行暂扣和收回;四是取消事故责任单位有关工程质量安全评优评奖资格;五对事故发生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了安全生产警示约谈。
(五)深入推进事故防范体系创新试点
1、大力推进 “智慧安监”。以着力解决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技术改革为手段,开展事故防范体系创新试点,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先、科技促安”。一是着力推广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黑匣子”,实时记录起重机械运行过程并定向发送警示信息;二是积极试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实行脸普识别考勤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真正到岗履职;三是进一步推广“视频监控系统”,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报能力。
2、倡导引入第三方安全管理专业机构。通过政府服务采购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业管理服务机构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风险评估、专项检查、监督落实等服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3、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一是在条件允许的企业和项目试点推广新型承重支模架体系的应用和高处作业、临边围护安全防护用具的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二是创建市标化的工程项目试点推行高处作业、临边围护安全防护用具的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三是研究推行外脚手架外围架设安全平网,有效防范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4、探索试点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开展“星期天工程师”等建筑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互助工作。
5、试点安全生产叠加式监管模式,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在各地属地监管的基础上,市级也进行安全生产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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