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念建党90周年书画摄影比赛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了全省纪念建党90周年书画摄影比赛,大力开展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的选送活动,以实际行动热烈庆祝建党90周年,公司各位员工请积极参与此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二、活动主题:
作品内容要围绕“歌颂党的光辉历程和成就”这一主题,参加作品根据作品内容分为建设成就篇和廉政教育篇。
建设成就篇主要是宣传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反映全省人民生活富裕、社会和谐,全面小康社会新气象的作品。
廉政教育篇主要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实情实景,反腐倡廉名言、警句等作品。
三、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毛笔书法书体、形式不限,规格在宣纸4尺整张以内(横幅);硬笔书法书体、形式不限,规格为A4纸(竖幅);篆刻作品不少于6方。所有书法作品需附正楷释文。
2、美术作品。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素描、漫画等形式不限。国画作品规格宣纸4尺对开或4尺3开(竖幅);油画作品不大于6号框(60*80厘米);版画、水彩画、素描、漫画等1开铅画纸之内。
3、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数码或120、135反转片拍摄,10寸以上影片。
除油画作品外,参赛作品不需装裱。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四、作品评审:
1、活动设立评委会,由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作品的立意、内涵、启迪、意境等多种因素,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纪念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开展活动突出的单位,将授予组织奖。
五、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活动结束后退回选送单位。
2、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六、时间要求:
各部门应在本次比赛活动中作好所属员工的宣传工作,按规定要求统一收集好作品后,请于2011年6月15日前送至综合部。
希各部门员工踊跃参加。
联系人:胡 丹
公司综合部
201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