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在奉化市尚田镇里厂三塘整治工程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过程中,奉化分公司经理单芳芳对委托方咨询要求未予了解清楚,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按结算审核项目编制项目咨询方案。基建财务部于2013年6月3日接到通知,接收全部竣工财务资料,而部门经理尹彦勇未按公司竣工财务决算操作规程要求,编制项目咨询方案,并且基建财务审计人员未安排项目经理及以上人员参加。咨询报告格式写法不符合委托单位要求,报告中数据有错误,被退回修改。修改的报告其中一份报告附表未替换,数据仍有错误,被第二次退回修改。现根据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对该项目组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根据“科信行字【2012】018号”、“科信行字【2013】03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扣罚部门经理尹彦勇1000元、项目组成员方丽500元。公司其他部门和分公司应以此为戒,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