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要求,即日起,所有财政、审计机关委托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由傅总统一派发,对于没有交办手续的项目,各部门、各分公司本周内必须补报傅总处。
今后,财政、审计机关委托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派发时由傅总交底,明确审核时间、委托方具体要求、关键程序及关键环节、总师办参与过程复核的人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各分公司应加强过程管控,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进行。审计工作底稿必须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编制,委托方没有具体要求的,可参照公司2013年6月20日印发的《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底稿》(科信行字[2013] 022号),公司网站“网上办公”里“公司规章制度”栏可下载。
特此通知。
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