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上3.1条及招标文件前附表中4.1条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绿化造林资质丙级及以上,现更改为: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绿化造林资质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四节14.3.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现更改为:林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三部分12.4.4(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初植在2018年11月底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且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在2018年5月底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60%(含预付款)现更改为:1、初植在2018年11月底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且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60%(含预付款)。
招标人: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