箬横村西大街南侧(原毛竹行)村部大楼招租
信息公告(第三次发布)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箬横村西大街南侧(原毛竹行)村部大楼招租
招 租 人:温岭市箬横镇箬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租金起标价:510000元/年(不设保留价)
评标办法:价高者中标
二、租赁标的
房屋位于温岭市箬横镇西大街117号,总建筑面积3439.1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226平方米(以房屋现状为准),出租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本大楼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
三、租赁期限
租赁年限:10年(自2019年 月 日至2029年 月 日止),装修期为合同签订后三个月。
四、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前五年每年租金按中标价,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租金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递增10%。第一年租金按中标价以九个月标准计算支付,须在合同签订之前付清,在此之后每年租金须在年度租期开始前一个月付清。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此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
五、租赁标的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如有损坏,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2.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被查处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3.租赁期内,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租赁场地房屋架构;租赁期间或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检查租赁场地房屋结构及各种设施,如有损坏及更改,承租方应恢复原貌,相关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省、地方规定的有关政策,有关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在承租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期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工人工资、税收、通讯、管理费、租赁开票所需税款及其他政府部门征收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逾期支付的处罚后果。
7.承租期内,租赁场地的车位使用权,若相关部门需要统一管理的以相关部门管理决定,与出租人无关。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2.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或汇入温岭市箬横镇箬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
开户行:农村合作银行
账户名:温岭市箬横镇箬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 号:201000025394588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或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开户银行的回执单原件必须在2019年6月26日上午11:00前递交至温岭市箬横镇箬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换回温岭市箬横镇箬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八、报名办法
自然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报名的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 6 月24--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133号广明大厦12楼1206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箬横镇箬横村公告栏和《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tz-kxfgs.com)网站上公开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箬横镇箬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陈琳琅、林维清 联系电话:13806567755、13705869106
招标代理: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杭军 联系电话:13757605067(政府网:625067)
温岭市箬横镇箬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19年 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