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沿海高速两侧整治改造工程(滨海段)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202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沿海高速两侧整治改造工程(滨海段)。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干砌块石挡墙160m及部分修复,双排圆木桩围堰,混凝人仿木栏杆约500m;场地硬化约473㎡,上铺植草砖;游步道为C25透水砼约760㎡;高速两侧民房刷外墙涂料约13000㎡;移动信号塔亮化、游步道路灯安装等工程。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内(含12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3453486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整治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0日上午8时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下午12:00时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6月10日下午14:00整,地点为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发展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网上报名资料须跟纸质资料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4 为尽快退回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退回投标保证金详细开户行、账户、账号、银行行号等信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公告栏、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tz-kxfgs.com上发布。
7、其他
7.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7.2条办理相关手续的〉)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7.2条办理相关手续的〉)或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7.3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签到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
地址:温岭市滨海镇府前路1号
联系人:梁超 联系电话: 1505728802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133号广明大厦12楼
联系人:林杭军 联系电话:13757605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