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
温岭市滨海镇湾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租方式 |
公开招标 |
租赁标的 |
滨海镇湾下村团结塘农用设施地块项目 |
起始价 |
2500元/亩·年 |
租赁期限 |
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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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一、租赁标的: 位于温岭市滨海镇,现对外出租团结塘农用设施地块,出租面积为59亩。用途仅用于畜禽(生猪)养殖经营及其相关配套项目。 二、租赁期限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现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在竞租结果公示后3天内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前第一年的租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此后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即在每一年到期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用,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未交部分按3‰加收滞纳金;超过2个月未交清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金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赁标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管理。 2、水、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被查处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4、租赁期内,承租方可根据需要进行规划,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承租方负责承担相应费用及安全责任。 5、租赁期内,因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 6、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得干预,但承租方违法违规经营除外。 承租方若违反上述条款,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无偿收回承租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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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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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料 |
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供审查: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温岭市广明大厦12楼科信联合招标代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出租方会对报名资料进行询问、审查,如被认为不具有承租实力的,对其取消报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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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资格要求 |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且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租。 2、法人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必须包含畜禽(生猪)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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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出 租 人:温岭市滨海镇湾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李保宋 联系方式:13705862888 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杭军 联系方式:13757605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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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租公告同时在温岭市滨海镇湾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及《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www.tz-kxfgs.com)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