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电业局关于实施《宁波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宁电基[1998]165号
各县(市)供电局、局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做好宁波电力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市局结合本市电力工程项目的特点,特制订《宁波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现将该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基建处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反映。
宁波电业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
宁波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控制电力工程造价,加强电力工程的概预算管理、高质量地做好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努力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使有限的资金能更好地在宁波电力工程建设中发挥作用,经深入研讨和征求意见,结合本次新预规的启用工作,针对本系统电力工程概预算编制及管理工作中带有较普遍性的一些业务问题,作出以下规定。
一、总则
1、在宁波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和概预算编制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浙电基[1997]1033号文件,本着“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今后凡属电力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不再实行概算调整。
2、在动用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时,必须严格按浙电基[1997]1034号文件规定执行。
3、正式启用新预规。在新老预规衔接过程中,必须按浙电基[1998]0236号文件和电力部综建[1997]28号文件规定执行,新老办法不得交叉使用。
4、严格概预算工作持证上岗制度,无上岗证者一律不准独立上岗,工程概预算必须有编制和审核者,且在封面上盖有上岗证章,否则视为无效。
二、定额使用
1、必须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使用相配套的预规、定额及装材价格。
2、新颁调试定额只适用于概算,不适用于预算。
3、定额解释使用:
①送电96年北京地区价目本;
②送电线路安装工程交底说明(97年版);
③《电力建设施工图编制要点》第二篇(95年7月北京);
④《全统定额浙江省单估表使用手册》电气安装部分的定额解释。如某些解释四书不一致时,以前三者为准。
三、《调试定额》中尚未明确的一些工作内容,暂按以下规定实施
1、送电线路如遇单双回路混合工程时,其整套启动试运费按全线双回路计列。
2、变电工程如遇母线接线形式为单母线加旁路和内桥外跨时,其分系统调试费按双母线计列;如遇内桥接线时,其分系统调试费按单母线计列。
3、变电工程如遇一期工程变压器为三台及以上时,其分系统调试费则在二台的基础上,分别按每增加K台,定额工日乘以系统(1+0.2K)计列。
4、送电线路的整套启动试验费,按调试定额P.101页所对应表计列。
5、施工单位分系统调试费在预算中暂不计列。
四、某些工作内容在定额套用上的暂行办法
1、10KV闸刀二段式传动增加套2—133;110KV闸刀二段式传动增加套2—133再乘系数1.1;
2、35KV双接地闸刀安装,乘系数1.2.
3、10KV立杆18M及以上者,每增加2N,调整系数为(1+0.2N)。
4、钢管杆的运输和立杆,均按定额执行,不再作调整。
5、城市道路附近的土质取定和操作裕度,均按定额执行,不再作调整。
6、导线、避雷器跨越机耕路架设,按跨越同类公路的5%计列。
7、非正交穿越带电线路时,如施工中将产生感应电压,其人工及机械定额乘以1.1系数。
8、因城市内的电力线路普遍存在着耐张段长度较短,转角杆塔较多等特殊情况,故其架线定额的套用可按同类定额乘1.1系数。
9、240/50MM2以内,无避雷线的导线架设,可按一根避雷线定额乘0.862系数。
10、曲折变安装套用同类变压器子目。
11、拆除工程参照预规中相应的拆除清理费率计取。
12、在线监察仪和放电记录仪套2—385.
13、6—10KV真空开头柜套2—233—239相对应子目。
14、箱式变按同类变压器乘系数1.5计列。
15、户内SF6开头安装套2—121~125相应子目。
16、杆上氧化锌避雷器套2—1351子目。
17、对于实际设计标准与定额标准差别较大的土建工作,允许作换算。
18、关于变电所综合自动化安装调试工作,概算可套用GD—336;预算:远动监控暂套用96北价本中选编本第七章有关子目乘以系数0.35计列;保护暂套用96北价本中电气册相同保护装置的调试子目乘以系数1.2计列。
19、35KV成套开关柜安装编概算时,套用GD-184、185乘1.2系数。
20、110KV闸刀安装在户内时,套户外定额。
五、其他一些统一实施意见
△1、在我省水稻田土质应根据当时的季节状况定为水坑或土坑。
△2、铁塔以大代小8%,应并入塔材重量,单价按审定的价格计列。
3、防资螺栓(6M以下)一般按螺栓重量15%计列;预算单价按8400元/吨计算,与现行价之差额作价差处理。
4、线路工程中金具、绝缘子价差:编概算时,220KV以27%计列;110KV以预算价的21%计列;35KV以14%计列;编预算时按实计列。
5、带电跨越措施费在96年北京地区价目本第五章说明中已有阐述,但因其价格为94价,故考虑到宁波目前的实际情况,调整如下:
35KV以下 8000元/处
110KV 14000元/处
220KV 2000元/处
跨越高速公路时需付给调整公路管理部门的费用,按实计列。
6、停电配合费:
10KV 1500元/套
35KV 3000元/套
11OKV 5000元/套
220KV 8000元/套
7、塔号牌1000元/公里
8、编制概算时,土地划拨费按10万/亩计列,青苗赔偿费按10000元/公里计列,在会审时需请地方有关部门审议,并按审议意见列入修正概算。
9、微机五防装置10万/套
10、通信系统接入费40万/全所。
11、宿舍指标:420M2/全所,1000元/M2.
12、消防系统:
①消防设施费28000元/全所。
②烟火自动报警系统及预埋管道费(含设计费)695000元/全所,其中设计费用归入勘察设计费分项,余额列入概算;预算按省建定额按实编制。
③电缆防火费:220KV 5万
110KV 3万
35KV 1.5万
采用阻燃型电缆时,乘0.6系数计列。△13、变电所接地镀锌费按1700元/吨计列。
14、变电所土建扩建监护费:
110KV 3000元
220KV 5000元
15、线路参数测试费35KV 1800元/条。
16、送电线路工程税金按施工企业所在地税率计列。
17、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220KV间隔,110KV间隔分别按110KV变电所、35KV变电所标准计列;35KV间隔按35KV变电所标准的80%计列。
18、35KV装材调整系数:线路1.46,变电1.26.
19、供电贴费不考虑退还因素。
20、其它一些地方政府规定必须收取的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计列。
21、技措反措费:110KV3万,35KV1.5万。
此项费用仅列入概算,预算按实计列。
第五条各项费用除有△示意外,其它各项只能计取税金。
本文未涉及内容,一律不准计列。如特殊需要,须事先经电力建设定额站书面批准。
本文由局基建处和电力建设定额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