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文件
宁仑评[2010]2号
项目协审委托办法(试行)
各部:
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协审行为,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定每两年组织一次政府服务采购,确定若干家造价咨询机构作为入围协审单位(以下简称协审单位),由中心统一组织、指导、考核协审项目的评审工作。为进一步明确协审委托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协审业务类别包括: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及项目跟踪评审等。协审专业包括:建筑、安装、市政、交通、水利、园林、电力、通信等。
二、甲级协审单位可以承接各类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协审单位只能承接工程造价5 0 0 0万元以下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协审单位根据自身情况上报拟承接的协审专业,配置相对固定的协审人员,介绍各自专业特长、业务综合水平,作为中心委托协审的参考依据。
协审单位应指定联络人一名(原则上应为业务负责人),作为与中心各项事宜的联系人。
四、协审委托原则上按顺序委托,第一年按各协审单位中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第二年按前一年考核分由高到低排序,并结合各单位专业特色。遇下列情况之一时顺延到下一单位:
1、该协审单位主动放弃的;
2、因资质限制不能承接该业务的;
3、i不具备该专业的评审能力的;
4、与该业务评审有利益关系,应当回避的。
概算、预算、决算造价1 0 0 0万元以下、结算造价2 0 0万元以下的项目,中心根据项目特征、协审单位的综合能力、评审时间要求等因素,可以在协审单位范围内直接委托。如遇特殊项目、特殊情况由中心研究决定。
五、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暂停该协审单位该业务类别或专业的协审委托:1、协审单位主动提出不能胜任某业务类别或专业审核的;2、当年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项目评审的;3、连续两次或当年累计三次承接的某业务类别或专业协审考核在8 0分以下的。
六、停止委托或取消入围资格,参照招标文件和各协审单位投标文件约定。
七、本办法由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2 01 0年1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