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业自律,树立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良好的执业形象,根据甬建价[2004]30号《关于加强工程造价从业准入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从业人员需持卡上岗。为做好此项工作,兹决定于近期统一换发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上岗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咨询企业按2010年定期检查上报的专职专业人员名单制作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上岗证(分胸卡、桌卡两种,格式详见附件,人员如有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于2010年7月25日前将制作完成的证件交至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加盖印章。
二、各咨询企业从业人员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必须按文件规定持卡上岗,未持卡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造价咨询工作。
希各咨询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做好此项工作,并严格按文件要求实行持卡上岗,协会将结合相关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咨询企业定期检查和年度考评的依据之一。
附件:宁波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上岗证格式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