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市(2010)27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82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浙建站市(2008)16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的通知》(浙建站市(2010)10号)等文件规定,我站组织了浙江省2010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经审核,浙江耀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90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等9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2010年度定期检查合格。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因现状达不到其取得的资质等级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被责令整改企业的整改期限为2个月,整改期满后,须向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递交整改报告。整改期限届满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应重新申请资质。企业不重新申请资质的,由造价管理机构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资质。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定期检查结果,我站将组织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抽查和实地核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2010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