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建委关于“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监理人员素质,改善监理行业风气,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引导我市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行业自律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活动,通过行业自律手段,自觉规范企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各监理企业要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教育活动,教育监理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增强监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要建立廉洁自律机制,与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制定专项检查和考核制度,建立廉洁自律工作档案。4月底以前,各监理企业要召开一次全体监理人员廉洁自律教育动员大会,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有关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5日前报协会秘书处。
三、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检查和评定。一是增加对监理人员廉洁自律方面的检查。在现场检查时,除了继续做好对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外,还要向业主和施工单位了解监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并填写《监理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2)。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宁波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实行新的《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检查评定表》(详见附件3),增加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和评定项目。三是取消原根据得分率高低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办法,现改为:得分率大于90%(含90%)的给予通报表扬;得分率小于90%,大于80%(含80%)的要求自行整改;得分率小于80%,大于70%(含70%)的给予警告,并在企业整改后组织复查,视复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得分率小于70%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1、监理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调查表(业主单位)
2、监理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调查表(施工单位)
3、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检查评定表
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