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试行)》(甬建发〔2009〕50号印发)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1年度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09年和2010年取得《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监理人员。
上述人员若未参加本期继续教育,其《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自2012年1月1日起自动失效。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9月—11月期间,每人半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工程监理企业接到本通知后,确定本单位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名单,填写《2011年度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于2011年9月16日前书面报协会培训部,电子表格(EXCEL格式)发送到协会电子邮箱。报名同时缴纳继续教育费每人80元(含资料费)。
联系地址:宁波市孝闻街66号6楼培训部
联系电话:0574-87241970
传 真:0574-87242265
电子邮箱:nbjlxh@163.com
网 址:www.nbjl.org
附件:2011年度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