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级有关厅(局):
根据《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在企业申请、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初审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资料进行了审查。经评委会评审,杭州市科技馆等222项工程被评为“2011年度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附后),现予公布。
对获得“2011年度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主要获奖企业,授予证书和奖杯。希望获得荣誉的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省建筑业企业学习先进,多创标化,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提高。
附:2011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